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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以“枫桥式检察室”绘就天门检察好“枫”景

【字号:    】        时间:2024-06-25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检察履职的前沿阵地、矛盾化解的治理前哨、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市检察院立足天门市情,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枫桥式检察室”下沉基层助力解纷工作之中,在案件办理中做到矛盾化解、关系修复、法治宣传“三融合”,构建了“实地调查+现场办公+化解矛盾”的工作模式,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多元化矛盾化解路径。

 

以案释法 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市检察官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聆听群众心声,变“等案上门”、“坐堂办案”为“主动出击”、“上门办案”,摸索出一条基层办案、基层听证、基层普法的工作模式,“枫桥式检察室”让检察官更加贴近群众,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法治教育,高水平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民事检察官在参与基层综治中心调解工作时,了解到农村妇女卢某与鲁某系多年同村邻居,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冲突,卢某被鲁某打伤。随后,卢某希望检察官能够给予法律帮助,依法支持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检察官经全面审查案情,认为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但更重要的是要用心用情做好诉前调解,能够实质性化解双方的心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积极借助“法检警司综”联调联动机制优势,联合各方力量入门入户实地调查走访,多次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两人握手言和,一直存在的矛盾随之烟消云散。

 

融合履职 打造纠纷化解新路径




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事支持起诉绿色通道,设置专门窗口、指派专人负责,为特殊群体进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将支持起诉、协调法律援助、公开听证、调解磋商、司法救助等工作串联起来,共同建立高效的便民渠道,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办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中,丁某等21人为某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工程完工后劳动报酬被恶意拖欠,经追讨未果,便多次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受多种因素影响,其诉求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遂到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民事检察部门与控告申诉部门联合接访,积极开展实地调查,主动协助丁某等人收集固定证据、为其申请司法援助,该案最终以诉前和解的方式结案,丁某等人成功拿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


阳光检务 打造普法宣传教育阵地




一方面,注重深化阳光检务,精心选取身边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和企业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同时邀请乡镇干部、群众旁听,不断强化案件的释法说理和监督检察履职,以民生“小案件”彰显为民“大情怀”。目前,召开公开听证会24场,组织各界人员参与司法办案70余人次。




另一方面,结合农村、社区、企业、校园的不同法律需求,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努力做到“订单化”法治套餐服务。深入园区、企业,详细介绍“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内容以及民事检察职能,针对普遍反映的拖欠工资、社保未缴等问题,集中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引导求职者知法用法,企业合法用工,规范生产经营;融合推进“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与“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法治观念。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民生小案是市检察院创建“枫桥式检察室”的初心和使命。下一步,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导向,高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