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加分情况公示
经考生申报,各直管市检察院、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核,现将笔试加分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期7月14日至7月16日(3天)。
如有关于笔试加分人员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致电省检察院汉江分院纪检组。反映问题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并尽量提供具体线索。省检察院汉江分院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省检察院汉江分院纪检组联系人:刘星军13545330358,0728-3496877。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笔试最低合格线
2023年度汉江检察机关雇员制检辅人员招聘笔试最低合格线确定为60分。
三、技能测试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本公告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报考省检察院汉江分院、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岗位的考生,请于7月20日上午9点到仙桃职业学院(信息大楼)参加技能测试,并同步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岗位的考生,请于7月22日上午9点到潜江市技工学校(实训楼2楼机房)参加技能测试,并同步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岗位的考生,请于7月22日上午10点到天门职业学院(科技楼)参加技能测试,并同步参加资格复审。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45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测试3次,取最好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最好成绩相同的考生,按3次技能测试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职业技能测试同步进行。为便于后期的考生递补工作,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资格复审。
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人选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情况进行排序。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情况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具体用人单位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汉江检察、仙桃检察、潜江检察、天门检察)。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2023年度汉江检察机关雇员招聘参加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