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等相关情况,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省检察院汉江分院雇员体检人员为:
岗位1:杨茜、贺晓;
岗位2:张珂瑶、李勇刚、杨子鸣。
各基层院(仙桃、潜江、天门)体检公告由各基层院发布,请密切关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二、体检具体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于7月22日(星期一)上午8:20到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合(仙桃市沔洲大道29号)。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身份证、一寸登记照、体检费(约650元,医院需要现金支付)。上午8:30未签到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考生需如实填报病史等相关信息。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吃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5.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录单位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留取尿液标本,待月经干净三天以后携带身份证前往体检中心留取小便,留取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0:30)。
7.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8.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9.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10.该职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728-3496821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24年7月19日
附件:省检察院汉江分院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