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打好“行政执法+司法协作”组合拳,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字号:    】        时间:2023-07-21      

  为认真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以及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仙桃市检察院加强与各行政单位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形成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合力。

  举办联席会议,共商流域综合治理

  7月18日,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全市10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志方主持,第一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检委会专职委员邬兰介绍了民事、行政检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重点解读。

  与会单位围绕意见稿内容,分别发表了各自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就如何提升我市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质效和影响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靠在座各家单位齐心协力,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与职能优势,共同做好流域综合治理这篇大文章。”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光华表示。

  会签协作文件,搭建办案工作机制

  “作为河道管理部门,做好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是我们职责所在,但由于没有执法权限,导致工作推进困难,现在有了协作机制,以后的工作就更好开展了!”河道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向检察机关道出了心声。

  为进一步破解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等问题,解决好行政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沟通不畅等问题,仙桃市检察院与各参会单位在联席会后联合会签了《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办法》,各单位一致认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是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保障,各单位之间要用好用活协作机制,共同打造我市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品牌。

  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推进检察综合履职

  “过去我们与检察机关互相配合,在整治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在有了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官办公室,以后线索移送、案件磋商就更加方便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在揭牌仪式上说道。

  在签订会签文件后,为尽快落实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先后举行了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光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志方与相关单位负责人一同参加了揭牌活动。

  据悉,该检察官办公室由市检察院选派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轮流进行派驻,旨在帮助行政执法单位破解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执法难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合力。

  加强上下联动,助力沙湖湿地保护

  仙桃沙湖国际重要湿地作为我市重要生态资源,其保护和治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本次会签文件,也将湿地保护纳入了重点工作任务。此前,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多次前往沙湖湿地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湿地保护现状。并将了解的情况分别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进行报告,争取工作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7月20日,省检察院汉江分院、仙桃市检察院联合仙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仙桃市沙湖湿地管理局共同举行了仙桃沙湖国际重要湿地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

  汉江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周爱兵、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光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志方与相关单位负责人一同参加了揭牌活动。

  揭牌仪式结束后,两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单位在仙桃市沙湖湿地管理局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沙湖湿地保护工作当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便后期更好的开展公益诉讼履职工作,做好沙湖湿地的法治守护人。

  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全局性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好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要求,持续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市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通讯员 李双双 赵芳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