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仙桃市排湖风景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管某某受贿罪一案,在仙桃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仙桃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排湖风景区党员干部等5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至2023年6月,管某某在担任张沟镇党委副书记、剅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及排湖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管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充分论述了被告人的作案手段及危害后果。同时,公诉人还进行现场普法,以点带面向旁听领导干部、年轻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在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面对权力、职务的考验,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慎独慎初,秉公用权。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坚守职业操守,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严格依法办案信念,强化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年轻干部被提拔后手中开始掌握权力,但讲规矩、守底线的意识不能变。只有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才能正确用权、廉洁履职”。
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庭审的领导干部、年轻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从中汲取教训,不断加强党性锤炼,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扣好廉洁从政的“扣子”,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为清廉仙桃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