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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首次!邀请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字号:    】        时间:2020-12-01      

  为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客观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11月28日,潜江市检察院利用双休日时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选定的两类案件进行评查,并邀请3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

  在评查前,刘红江副检察长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已经评查案件的评查结果,就评查相关流程、标准、内容进行了说明。就如何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他强调,评查一定要规范流程、深入“体检”,主动“亮丑”。要做好结果运用,以“三抓”推动实施“三个一”:办案程序抓规范,开展一次专项分析诊断;突出问题抓纠治,开展一次集中整改;举一反三抓警示,开展一次集中整章建制。

  为确保此次评查规范、高质、高效,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红江担任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担任评查员的评查小组。评查小组成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方面以及办案各环节进行评查,提出具体的评查意见、作出明确的评查结论。

  评查结束后,三位人民监督员表示,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积极姿态,是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办案质量和检察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评查也促使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在实战实训中得到锻炼。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化,共同努力将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