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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分院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5-25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17年度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现将汉江检察机关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2017年,汉江检察机关在省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贯彻王晋检察长在汉江检察机关调研时提出的“四个强化”工作要求,继续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分院党组提出的“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全面打造一流检察机关”工作思路和“八个始终坚持”工作安排,对照汉江检察机关2017年部门工作规划,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 检察长履职尽责、廉洁从检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一)认真履行检察长职责。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汉江检察机关落地生根。二是尽职尽责抓党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分院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基层院检察长等10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全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30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8次,与两级院班子成员、分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落实主体责任谈心谈话17人次。三是精心谋划抓落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汉江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谋划部署全年工作,作出“八个始终坚持”工作安排,制定《2017年度部门工作规划》;召开每季度院务会和基层院向分院报告工作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办;制定《汉江检察工作问题清单》和《汉江检察工作预警项目清单》,强化执行,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四是身体力行作表率。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撰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7·26”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3篇,带头为两级院干警讲授主题党课2次;认真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要求,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件,以承办人身份对北京铁路公安局原副巡视员孟耀武(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出庭支持公诉,应邀到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开展题为《落实“两个责任” 做“两为”好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二)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17年度学习计划,采取班子成员轮流领学、结合工作谈体会等方式,集中学习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二是充分发挥党组会、检委会议事作用。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规范党组会议事范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组会58次;规范检委会议事范围,全年召开检委会13次。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带头讲授主题党课17次;从严从实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班子团结,不断提升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严格强化执行纪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院和分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遗余力;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以身作则,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各自分管工作。

(三)狠抓个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高检院新修订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注意时刻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净化朋友圈、生活圈,时刻保持领导干部的清廉本色;在人事、机关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公开透明和程序原则;带头规范和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用经费管理等规定,不参加违反规定的吃请及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的情况

(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394人依法提起公诉2000人,纠正漏捕62人,纠正漏犯72人;受理省院交办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件,提起公诉3件,出庭支持公诉3件;依法起诉了张才明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涉案金额近6000万元)咸宁市政协副主席骆传勇受贿案等一大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各类信访案件930件,初信初访化解率达90%以上;排查信访积案15件,化解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8件,国家赔偿案件5件,司法救助案件21件;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力确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期间的安全稳定,高检院继续保留分院和潜江市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三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起诉38件51人,不捕274件390人,不捕率为23.15%,同比上升7.15个百分点;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不捕17人,不诉23人,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53次,跟踪帮教36人,犯罪记录封存32人。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与三个直管市党委政府联合召开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分院检察长一行深入仙桃、潜江、天门三地就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加强与国土、环保、渔政、林业等职能部门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召开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督办会、新闻发布会暨工作推进会,强力推进专项工作。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4件,批准和决定逮捕11件13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诉27件38人,提出抗诉3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71次,提出预防建议35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79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275次,召开座谈会156次二是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鄂检十条”,持续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共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5件159人,审查起诉案件108件162人。三是积极服务脱贫攻坚。继续抓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分院在没有扶贫点的情况下,主动对接三个基层院扶贫点,共安排66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支援扶贫项目。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办案力度只升不降、办案质量只升不降”为指引,立办职务犯罪案件86件86人,同比上升19.4%,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3件63人,渎职侵权案件23件23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81件87人(含往年案件),实现了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质量不降、底线不破的工作要求。二是有序开展线索管理和侦查协作工作统一受理和规范处理案件线索64件64人,管理基层院线索109件,受理侦查信息查询721项,同比上升37.9%,办理侦查协作59件。三是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调查13次,警示宣传教育41次,发出检察建议50份,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39次,录入贿赂犯罪和贿赂行为信息143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启动工作,制作以仙桃籍奥运冠军杨威代言的预防宣传明信片,编发的活动图文宣传信息获正义网、中国预防网、鄂检在线等媒体转发四是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扎实开展“四项清理”工作,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助推改革顺利完成,做到改革试点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四)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一是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4件,同比上升66.44%,监督撤案51件,同比上长292.3%;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7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3件次;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12件次,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捕6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案件3563件;开展“两个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移送案件16件16人;“李某某贩卖毒品案”和“刘某某强奸幼女案”入选省院立案监督案件典型案件库。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65件116人,同比上升182.6%,抗诉率42.37‰,同比上升21.74个千分点,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37件,同比增加28件;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66件,提出检察建议54件。三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8件48人,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4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26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77件;继续推进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活动,对判处实刑罪犯收监执行7人;潜江市院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选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四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申诉案件5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3件;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3件,同比上升2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10件,采纳10件,同比上升400%。

三、 落实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情况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院党组始终坚持将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和听取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情况,研究制定《汉江分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的实施办法(试行)》和《2017年汉江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将三个基层院全部确定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在两级四院同步推进。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单设案件管理办公室,充实案件管理队伍,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问题案件档案库”,重点评查“问题案件”,分析查找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提供依据;组织两级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业务实训,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入额领导办案情况,具体到人,将带头办案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办考核。成立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导组对两级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制定《2016年度汉江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检察辅助人员业绩档案和考评体系,顺利完成2016年度各类人员业绩考评工作。今年以来,两级院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5338件,人均办案量为37.8件,同比上升49.4%;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63件,人均办案量12.52件,较好地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

(二)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顺利完成高检院、省院下达的试点地区基层院公益诉讼破零任务;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整改6件,其中督促潜江市环保局责令污染企业停产1家,责令污染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2家,实施行政处罚168112元;督促潜江市人防办公室执行易地建设费16万余元,潜江市国土局收回闲置土地10.43亩;督促天门市地税局征收排污费92000元,天门市拖市和岳口镇政府停止使用垃圾场2处,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0余吨。

(三)积极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一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坚持高点定位,以辖区五年内执检工作平均量的1.5倍增速,提出在全省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制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项目化管理文本》,量化标准、细化考核、强化落实,主要执检业务数据同比增幅在60%以上,今年5月分院在全省执检工作会议上就执检业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二是刑事审判监督工作采取集中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开展对基层院一审刑事生效裁判案件实地评查活动,对发现的抗诉线索及时分析研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1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现场会暨抗诉案件观摩庭评议会在汉江召开,分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三是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院“帮教基地和心理支持中心”两个基地建设全覆盖充分运用法治宣讲、模拟法庭、观摩庭审、法治三句半、网络直播课堂、法治基地参观等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9次,覆盖学生6.6万人;创新改编“为爱护航”系列犯罪预防歌曲《守护校园》和《爱心妈妈》,通过网络传播、学校法治课播放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四、 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和落实检务保障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集中观看十九大会议开幕、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贯彻十九大、规范立公信”主题演讲比赛等方式在两级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高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以支部为单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创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契机”,精心打造以“廉”字、“公”字、“法”字文化石为主题的文化广场,征集汉江检察标识,举行主题演讲比赛,倡导“忠诚、廉洁、公正、法治、敬业、奉献”的汉江检察文化;举行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廉”字文化石、党组成员讲主题党课等形式,用廉洁从检文化浇灌党员干部的“精神家园”,促使干警自觉廉洁从检;组织开展汉江检察机关首届“绿色环保”藏书票展览会,在分院办公楼大厅展出以“人、水、鱼、环境”为内容的125幅藏书票作品,邀请社会各界共计700余人观展。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实施方案,督促分院各内设机构和基层院自查自纠;强化执行力建设,邀请省院联络处段军霞处长作了题为《做最好的执行者》专题讲座;强化上下班纪律,修改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实行考勤打卡;制定2017年年休假统筹计划,对2017年度请休假情况加强备案管理。四是注重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以部门条线为单位组织培训班次46个,培训人员3400人次;一年来,分院“五洲牧业公益诉讼”办案组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称号,1名干警被省院通令嘉奖;胡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荣获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关胜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被评为全省反渎职侵权“优秀案件”;分院反贪部门撰写的《国企工作人员以虚设应付款方式贪污公款行为的分析及其预防建议》在高检院反贪总局主办的《反贪指导》上发表;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全省案管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三项措施 狠抓流程管理 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的经验交流,分院侦查监督部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了《创新“1234”工作方法,全力推进立案监督工作》的经验交流。

(二)加强基层院建设。一是明确目标定位。分院组织两级院全体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等39人到汉阳区院学习考察,明确仙桃、潜江、天门三个基层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的地位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省的地位相当,全面向汉阳区院学习,争创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二是大力推动基层院经费上划工作。分院党组积极争取省院、省财政厅、三个直管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推动仙桃、潜江、天门市院经费上划基数增加解决了长期困扰三个基层院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强化对基层院的管理和指导。不断完善分院挂点领导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分院领导多次到三个基层院实地调研,听取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当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协商,争取对三个基层院的工作支持;潜江市院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三)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计划财务工作。组织召开汉江检察机关财务工作培训会,制定《汉江分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规范管理;认真落实省院审计整改意见,整理印发《计划财务管理资料汇编》,组织两级院认真学习,在全省率先制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三个基层院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司法警察工作。依法执行各类警务活动1161次2532人,全年办案安全零事故;在两级院受理接待中心设立专门司法警察执勤室,协助处理缠访、闹访4起;制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实战演练;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司法警察岗位业务技能大练兵集训;按省院司法警察总队要求完成编写的《主动擒敌术教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教学方案评比活动第三名。三是推进技术信息工作。受理技术检案1097件,同比上升142.7%,其中受理检验鉴定60件,同比上升150%,人均办案数全省排名第4,技术性证据审查294件;制定汉江检察机关“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和智慧检务三年建设规划,扎实推进科学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四是注重信息调研工作。编发检察信息37期,中办中政委综合采用6期,高检院采用11期,省院采用19期;成功申报高检院、省院课题3个,其中国家检察官学院立项课题为全省唯一、汉江首例,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69篇;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6253篇,编发微信737期1331条,三个基层院均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潜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跻身全国排行榜榜单。

五、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汉江分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汉江分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开展两级院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以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为载体,先后组织开展“月读文思廉”演讲比赛、编发“月读文思廉”专刊13期、组织《准则》《条例》考试、家庭助廉等活动;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组织两级院全体干警学习新颁布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自侦第二党支部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送到反渎局办案一线现场,相关宣传报道在《方圆》杂志上发表;做好省院对分院党组的巡查整改督促工作,编发巡查整改督促通知6期,进一步巩固巡查整改成果,继去年对仙桃市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行巡察后,今年完成对潜江市院、天门市院党组的巡察,实现辖区内政治巡察全覆盖;落实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完成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完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强化自身监督,开展检务督察141次,编发督察通报48期,提出督察建议40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提醒谈话35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函询4人,初核8件9人,立案1件1人,给予党纪、检纪处分1件1人。

(二)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守规范司法行为的底线。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侦查措施使用、办案安全保障、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先后组织开展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专项巡查“回头看”活动、辖区内监管场所“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检查活动、仙桃市院同步录音录像缺失问题的调查问责、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并全部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工作。二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理监督案件44件46人,同比上升109.5%,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形式活动95次295人,参加案件跟踪回访、执法评查、公开审查等活动17次,查阅台帐19次;三是严格落实案件统一管理。案管部门受理各类案件5274件,同比上升48.89%,发送流程监控979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进行涉案财物出入库登记494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898件,制作电子卷宗2282件。四是积极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信息4823件,其中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20件,公开法律文书1495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88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接待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41人次,在外网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并上传律师“三证”365次。

六、 听取和评议基层院报告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省院关于组织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的要求,2017年7月11日、12月28日两次召开基层院向分院报告工作会议,三个基层院检察长当面报告工作,分院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提出评议意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注重对评议意见的督导落实,要求基层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三个基层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七、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各项检察业务数据和案件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与王晋检察长在汉江检察机关调研时提出的“四个强化”工作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察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主要检察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强,工作亮点不够多;二是工作标准不够高,抓落实抓执行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还不够,争先创优的氛围还不够浓;四是规范意识和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8年,汉江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认真贯彻王晋检察长在汉江检察机关调研时提出的“四个强化”工作要求,继续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继续坚持“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全面打造一流检察机关”工作思路,坚定信心再出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力谱写汉江检察工作新篇章,推动一流检察机关目标早日实现。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二)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重点围绕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决策部署,结合检察职能,切实找准新时代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三)进一步强化争先创优。牢固树立汉江检察整体意识,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持续激发动车组效应,全面打造业绩一流、管理一流、作风一流、队伍一流、保障一流、文化一流的检察机关;树立主责意识,明确目标,制定规划,主动思考和谋划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不断打造“精品”,擦亮汉江品牌。

(四)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责,结合改革不断探索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体制,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入地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落地,努力让改革成果真正体现在办案质效上;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侵害公共利益行为的关切;继续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驻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规范司法。持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查摆和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疾”;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重点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信,以公信促公正;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进一步强化科技强检。以创建科技强检示范院为抓手,采取项目化管理模式,统筹推进汉江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智能化检委会会议系统建设和办案工作区的改造工作,抓紧推进智能语音系统以及智慧公诉建设项目,尽快启动“三远一网”系统建设。

(八)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创建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面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