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汉江检察机关在省院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继续坚持“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全面打造一流检察机关”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凝心聚力,务实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认真履行检察长职能、带头廉洁从检,切实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全面履行检察长职能。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批示达40余次;及时传达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主题教育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照党章党规查摆问题,围绕全面建成一流检察机关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三个基层院走访调研;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12次,为全体干警讲授主题党课3次,业务讲座1次。三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作为专案组组长指挥办理湖北宜化集团系列专案以及分院立办的刑诉法修订后全省首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带头在办理的2件一审公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队开展全省首次首轮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列席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1次。
(二)持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积极争取省院的领导和支持,调整分院领导班子成员结构,调整充实政治部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召开党组会37次;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19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开展集中学习8次;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分院党组成员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分院增补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检委会委员2名,召开检委会12次。
(三)带头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带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省院党组领导,人大、政协、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经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重视家风建设,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时刻保持领导干部的清廉本色;注重规范自身言行,加强道德修养,坚持原则,处事公正。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增强监督统筹性,做优刑事检察。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批准和决定逮捕1212件1319人,不捕287件536人,依法提起公诉1860件2783人,不起诉101件 215人,其中提起公诉经济犯罪案件63件197人,毒品案件164件214人,诈骗犯罪案件83件366人。二是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件4人,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2件33人,成功办理了原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受贿、徇私舞弊假释案、原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新林受贿、滥用职权案等案件,办理的湖北宜化集团系列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呈报最高检。三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质效。纠正漏捕57人,纠正漏诉110人,纠正漏捕后生效判决43人,同比上升30.3%;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0件,监督立案后法院生效判决22人,同比上升15.9%;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1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9件次;支持二审抗诉27件,法院改判11件,发回重审7件,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4次,潜江市院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刘艳诈骗案提出抗诉,法院重审改判刘艳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5000元;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15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202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85件,减刑、假释案件412件412人;两法衔接上传案件4615件,继续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制度,仙桃市院在公安机关6家重点办案单位设立检察室。四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171件1661人,适用人数占比为54.1%,10、11、12月单月适用人数分别占比80.9%、86.4%、81.2%;一审宣告刑合计750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606人,采纳率为80.8%;适用速裁程序152件,辩护人和律师参与案件办理778次。两级院已建立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逐案说明审批制度,仙桃市院与政法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意见》,有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五是在全省率先立办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已立案3件4人,作有罪判决1件2人;主动加强与直管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召开联席会议,印发会议纪要,建立线索移送、提前介入等六项工作机制。
(二)注重监督精准性,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8件,同比上升22.2%,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法院再审抗诉案件改判4件,对民事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12件,对民事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7件,法院采纳15件。分院对一审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案件的改判率达到100%,4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16-2018年度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分院在办理代礼奎、代萍与刘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发现法院同案不同判,通过提请省院抗诉后获得省高法改判,促成全省范围内对侵权纠纷中如何适用损伤参与度鉴定问题统一了裁判尺度,维护了司法权威。积极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工作,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仙桃市院办理的涉案金额达到1000余万元的晏慧兰、赵贤林、肖黎等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已由法院再审改判,3名串通人员被依法刑事立案。
(三)提高监督主动性,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2件,同比上升45.5%,审结31件,提出行政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43.8%,其中对行政审判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4件,对行政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采纳17件。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力度,仙桃市院针对法院在办理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中严重超期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及时出台《关于行政非诉案件管理的规范》,实现了在办理行政非诉案件中法院内部行政审判庭与执行庭的自动衔接,促进行政非诉案件办案效率的提升。
(四)强化监督实效性,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分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分院、仙桃市院、天门市院单设公益诉讼检察部,在全省基层院仅此两家;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7件,同比上升107%,升幅位居全省前列;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天门市院办理的拖市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件,发挥了办理一案推动类似问题彻底解决的综合效果;潜江市院联合荆州、沙洋等地检察机关共同制定文件,建立长湖湿地生态保护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仙桃市院聚焦环境和耕地保护,督促对全市31家商硂站的用地、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15个违法占地项目被立案查处,8个项目的处罚决定被强制执行,查处面积110.45亩,罚没入库33.9万元;潜江市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难、安全隐患等问题,向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其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活动,改造升级小作坊200余家。
三、 立足职能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服务大局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准和决定逮捕142件297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9件21人;提起公诉97件365人,不起诉1件1人(因证据不足不起诉);纠正漏捕4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0人,监督立案4件4人,提起抗诉7件20人;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2条,保护伞线索66条,发出检察建议14份。落实省院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包案指导制度,建立“逐案审查”+“月会商季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省院挂牌督办的童三红等人涉黑案件(仙桃市院办理)于12月12日提起公诉,付琪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潜江市院办理)、张康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天门市院办理)分别于12月19日、20日公开宣判,在办案中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精准,量刑建议恰当,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有罪指控,两案最高获刑分别为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大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办案效果良好。
(二)全力以赴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分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2016年以来所有案件尤其是曾经因案上访的重点案事件,进行逐案审查评估,共排查出重点风险案件25件,逐案制定稳控工作方案,同步建立重点风险案件数据库;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在办案中积极防控风险,在防控风险的同时高质量办好案件,在办理涉案人员达到127人的天门“5.16网络诈骗案”时,分院和天门市院闻警即动,派出工作专班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提前介入,分院加强对案件办理和风险防控的指导,妥善应对案件的信访维稳压力,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取得了较好的办案质效,天门市委书记庄光明等领导予以充分肯定;稳步推进戴平才、周贤军、周舒平等人涉检信访案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天门“1·09卷宗事件”调查工作,做好舆情防控预案,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围绕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专题调研,召开汉江辖区检银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对接会,布置开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立案9件9人,监督撤案1件1人,发出检察建议5件。二是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分院在没有对口扶贫点的情况下,安排扶贫资金30万元支援三个基层院对口扶贫点建设,分院领导带队深入三个基层院扶贫点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定期走访调研、慰问贫困户;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精准脱贫结合起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50.2万元,其中救助对象为精准贫困户的4件。三是精准发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4件;组织三个基层院和河道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汉江流域开展大规模的实地踏勘,排查违法线索,针对汉江大堤违法建筑、堤内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调查,此项工作仍在抓紧进行中。
(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新鄂检十条”,针对汉江地区近年来办理的涉及民营经济领域犯罪案件开展专题调研,形成《2016-2018年汉江检察机关办理民营经济领域犯罪案件分析报告》;分院提请省院抗诉的湖北龙脉宜和有限公司与熊成平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再审改判,为民营企业湖北龙脉宜和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深入推进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涉民营企业案件1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7件,潜江市院办理的涉嫌骗取贷款罪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郭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助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近四年纳税310万元的民营企业走出困境;认真落实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和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批准逮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案件78件131人,审查起诉46件82人;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犯罪案件35件72人,起诉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犯罪案件19件43人。
(四)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初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对汉江检察机关2014年至2019年办理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情况分析,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深层次的社会稳定和治理问题,首次向仙桃、潜江、天门市人民政府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防范重大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此项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仙桃市企业百斯特纸尿裤事件、生态环保部通报的天门河污染事件,积极履职,及时跟进,迅速启动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年接收各类群众来信174件,除10件为匿名信,3件无电话、无地址外,其他均在7日内日进行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25件,省院通报分院7日内日回复率,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达到双百。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1件,国家赔偿执行案件2件,办理的罪犯杨德华刑期计算错误的申诉案件获原审法院改判,当事人家属向分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审查逮捕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8件11人,提起公诉7件9人。
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两级院严格按照省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分院坚持机构改革与干部选拔同步推进,根据工作需要选拔任用4名中层正职和9名中层副职,实现工作有效衔接,人员优化配置。严格按照省院修改后的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对入额院领导、员额检察官2019年办案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创新开展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授权仙桃市院对潜江市看守所进行交叉巡回检察,督促潜江市看守所对10个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经省院授权于12月25日开始对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开展全省首次跨市级行政区的首轮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
(二)不断完善“疑似问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今年评查完成的6件“疑似问题”案件中,评定为合格案件1件、瑕疵案件3件、不合格案件2件,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涉嫌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对法院裁判结果监督不力的问题,创新开展对法院裁判文书进行同步审查制度,由案管部门统一接收同级法院各类裁判文书,并对法院裁判文书进行逐案登记,案管部门与办案部门同步对法院裁判文书中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情节、涉案款物处理等事项的认定是否正确进行审查,目前分院案管部门已同步审查28次,对其中有异议的3件案件与承办部门交换意见并启动相关程序。
(三)全力打造“七色光”未检工作品牌。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20人,不捕率43.5%,作出不诉决定25人,不起诉率41%;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4份,开展法律援助59人,帮扶教育32次,犯罪记录封存50人,3名未成年人经帮教考上大学。两级院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命名,高标准建立“七色光”未检办案工作区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分院、潜江、天门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两级四院检察长在开学季同步走进其所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四所学校,同步为6000余名学生讲授了“法治第一课”,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汉江分院“七色光未成年人检察活动”在2019年度“两个一百”全国优秀新媒体评选活动中,获评“全国检察品牌活动二十强”。
五、狠抓过硬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有力契机,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清单,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干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19次,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16次,开展主题调研14次;每月严格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要求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学习教育“回头看”、调研成果交流会等系列活动,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全院干警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武汉)开展纪律教育、赴仙桃胡家台抗战纪念馆开展传统教育、赴荆门大柴湖移民精神展览馆开展红色教育;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共梳理院党组37项问题清单、内设机构第1批72 项和第2批34项问题项目清单,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清单,切实加以整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明确责任领导,确定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少数问题正在整改巩固。
(二)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下发分院党建项目清单,细化6个层面126项责任内容,明确了党组、机关党委、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形成立体化抓落实责任机制;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制定2019年度分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主动对高检院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根据全省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修订巡视整改方案28处,对涉及的53项问题项目进行逐一对对照检查并加以整改落实,完成对潜江市院、天门市院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强化纪律意识,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将2019年确定为“执行力建设年”,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执行力建设年春季队伍整训活动以及汉江检察机关政治轮训班2次;认真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编发《月读文思廉》12期;实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常态化制度,立案1人,党纪检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作用,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编发监督检查通报40期,提出建议30余条,重点对公务接待与项目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开展专项督察活动。三是聚焦素能提升,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围绕提升汉江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75 期覆盖11685余人次,分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建立“法学实践教学与研究创新基地”,签署《教学研基地共建协议书》,积极组织开展各业条线专题培训,与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共同举办学术研讨会,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杨宗辉、董邦俊对两级院研究骨干进行主题为“防范电信诈骗与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讲座,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紧紧围绕“忠诚、廉洁、公正、法治、敬业、奉献”的汉江检察文化精神,广泛发动干警参与检察文化建设,群策群力,精心打造以“廉”字、“公”字、“法”字三大文化石为主题的“廉政广场”、“公正角”和“法治文化广场”,丰富文化院墙内容,建成“检察之家”,定期更换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扎实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汉江检察机关英模事迹报告会暨“歌颂祖国歌颂党、汉江检察向前进”主题朗诵会,两级院劳模集中疗休养等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干警干事创业、争先进位;充分发挥支部和工会作用,组织开展剪纸培训、诗歌朗诵、演讲比赛、趣味运动会、春秋游等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提高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分院被评为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汉江分会再次荣获全省“优秀”等次。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挂点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挂点领导参加并指导基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做好三个基层院检察长交接工作。对分院成立以来的所有档案进行专项清理,实现所有办结案件档案应归尽归,并同步完成所有入库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加强检察技术工作,受理技术检案 396件,顺利完成远程提审、远程接访、远程开庭、调度指挥中心、不起诉公开宣告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中。加强司法警察工作,将司法警察职能调整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之中,全年执行各类警务活动1215次1993人,调整司法警察队伍结构,分院法警平均年龄从调整前的52岁优化为40岁。加强信息调研工作,18篇信息被省院转发或采用,66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或论坛收录,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申报的《检察机关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机制研究》获2019年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立项,与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联合举办“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与涉众型经济犯罪”学术论坛。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099篇次,《以法为翼 筑梦前行》皮影戏作为全省第一个检察新媒体作品被推荐上“学习强国”平台,11个作品在省院新媒体作品大赛中获奖,分院组织策划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汉江两级院检察长同步讲授“法治第一课”》获全省三级院同步微博转播,阅读数达到16万。
(五)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受理案件8099件,发出流程监控1097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807件,公开法律文书1435份,制作电子卷宗4394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登记的辩护与代理预约623人次;认真开展业务数据核查和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圆满完成蒋洁敏案件(中央专案)涉案财物处理工作。积极探索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活动共计52次142人,仙桃市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刑事案件不公开审查9次。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报告工作会议等活动。
六、落实省院评议意见和听取基层院报告工作的情况
2019年1月31日下午,分院当面向省院报告2018年汉江检察工作。在省院对分院2018年工作的评议意见下发后,分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均出现较大幅度上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精品案件数量增加;二是加强计划财务工作,多措并举做好预算执行工作,2019年两级院预算执行率均超过99.5%;三是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基层院单设公益诉讼检察部,圆满完成单独提起2件行政公益诉讼的目标,诉前检察建议数量大幅提升;四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围绕开学季“法治第一课”、主题教育、前进中的汉江检察等主题精心策划宣传互动,汉江检察影响力大幅提升。
认真落实省院关于组织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的要求,2019年8月23日汉江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上, 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基层院上半年各项工作情况提出评议意见;11月26日,召开汉江检察机关重点工作推进会,当面听取各基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刑事诉讼监督、公益诉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6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拟于2020年1月9日召开基层院向分院报告工作会议,当面听取基层院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二是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干警在执法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还存在偏差;三是复合型、专家型、高层次检察人才缺乏,智慧检务的应用水平较低;四是执行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干警的精神面貌有待进一步提振。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汉江检察机关将围绕省院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汉江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二)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持续深入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认真履行反腐败职能,积极稳妥查办自侦案件,积极落实检监衔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强基础、补短板、增亮点、创品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确保办案质量,提升办案规模,注重办案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持续开展“疑似问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构建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价标准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不断深化典型案例推选、运用、指导工作,积极做好检察公共关系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队伍;始终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文化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夯实创先基础。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紧迫感,全力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坚持政治建检,锻造一流的检察队伍;坚持精益求精,铸就一流的检察业务;坚持司法为民,提供一流的检察服务;坚持科学规范,健全一流的检察管理;坚持文化育检,培育一流的检察文化;坚持高效有力,强化一流的检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