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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分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3-04-21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汉江两级院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活动为依托,在省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第十五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王守安检察长调研汉江检察机关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汉江检察优势,全面建成一流检察机关工作目标,不断激发汉江检察“动车组”效应,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班子建设,突出示范引领

(一)检察长履职尽责情况。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抓党建、求实效,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促发展的职责。坚决扛起汉江检察机关“防风险、护稳定”第一责任人责任,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保维稳相关事项,动态关注两级院各类风险隐患和敏感案件。始终紧盯检察工作主责主业,依托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针对两级院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付出与收效不成比例、业务工作质效出现暂时性下滑的情况,迅速作出安排、补齐漏洞,推动1-6月分院业务工作质效位居全省市州分院第2,辖区基层院均位居全省前10。注重抓好基层院“关键少数”,对基层院领导落实上级重大部署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参与民主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6次。为全院干警讲授党课1次。

(二)检察长廉洁从检情况。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带头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外出备案、请销假等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用车、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加强对自身的监督管理,带头培育良好家风,时刻保持清廉本色。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召开汉江分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熊昭辉到会指导,分院班子成员查摆问题69条,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分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4次。分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36人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分院上半年年共召开党组会10次。

二、加强法律监督,提升业务质效

(一)积极履职,做优刑事检察。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48件593人,起诉802件1047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7人,起诉3件5人。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办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件19人。持续开展“断卡”行动, 受理案件56件73人,已审结48件61人。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发现并移送洗钱犯罪线索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追诉1人,仙桃市院办理的郭尔华涉嫌帮助掩饰隐瞒受贿赃款的洗钱犯罪“案中案”,引导郭尔华主动退出全部赃款780余万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不捕323件480人,不捕率为44.73%;不诉403件453人,不诉率为30.9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132件136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69%。主推精准量刑,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7.87%,采纳率为96.93%。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0件、撤案21件,纠正漏捕21人、漏诉3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2件次,提出抗诉1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62件次。受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件,已立案侦查1件。全面实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组成常规巡回检察组对汉江监狱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回检察。仙桃市院积极探索在交通肇事和“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中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与市委文明办等单位共同组织110名涉“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交通志愿服务,人均服务时长48小时以上,经严格考察评价均依法作不起诉处理,“惩治+挽救+修复”效果明显。潜江市院针对涉市场主体人员被关押后,企业经营文件入看守所送签难的问题,精准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市看守所专门建立了涉市场主体在押人员经营管理文件送签“绿色通道”,保障一家企业按期归还银行贷款1600余万元、一家企业及时发放80余名职员工资。

(二)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对民事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4民事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期法院采纳率均为100%。开展支持起诉案件33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引导和解、刑事追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辖区49名农民工追回欠款46万余元。仙桃市院通过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年来办理的非法行医行政处罚案件和发案成因进行梳理分析,形成高质量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市卫健委对包括城区210家个体诊所在内的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暗访检查,对其中11家通报整改。

(三)转变观念,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9件。对行政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9件、行政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7件,同期法院采纳率均为100%。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9件,行政机关采纳28件。办理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9件。天门市院针对辖区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先后向相关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向市委作专题报告,引起市委高度重视并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作出专门批示,推动全市各乡镇均制定完善了村务公开细化规定,统一设立了村务公开栏;市委巡视办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村务公开工作的巡查和指导力度。

(四)主动作为,做好公益诉讼。立案16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做实“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两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2名志愿者,已通过该平台收集到案件线索19条,立案15件。抓好抓实“国财国土”领域案件办理,立案办理相关案件1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件;分院针对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未对违法犯罪工作人员停发工资问题,分别向三个直管市财政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20余万元财政资金被追回;两级院针对辖区环境保护税漏征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欠缴等问题分别向直管市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漏征环保税64.8万元收缴到位、1938.7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追缴到位。仙桃市院针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违规添加金银箔粉添加剂和散装白酒安全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76家糕点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行政处罚1家;对全市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监督整改123家。天门市院围绕“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磋商,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环境大整治活动64次,清理4万余亩农药包装废弃物、清理沟渠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5.6万米、堰塘1000余亩。

(五)呵护未来,完善汉江未检。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3人,起诉2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为82.61%,不诉率为75.68%,附条件不起诉率为52.38%。办理变更监护权案件1件,追索抚养费案件1件,发出督促监护令21份;落实通知法律援助44人, 心理疏导82次,跟踪帮教117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7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8。仙桃市院部署开展“星火”专项行动,按照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辅助人员模式成立法治教育宣讲团,对辖区15个乡镇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天门市院针对监护缺失的农村儿童,联合运用“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办案模式,强化综合司法保护,经验做法被《楚天都市报》刊载。

(六)以民为本,强化控申检察。受理各类信访420件,信访回复答复率均为100%。领导包案办理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三类案件”9件,包案率100%。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同比下降63.6%。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已发放救助款21件52万余元。注重控申接访工作的规范性,分院建立了《信访接待常见问题及答复意见(通用版)》,汇总梳理日常信访接待中遇到的信访人提出的各类问题6大类49条,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逐条明确规范性答复意见。建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违法信访处置流程》,列出各类违法情形13项,并逐项明确处置方法和步骤,有效处置信访接待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4件次。分院针对受害人数超过4000人的“利荣公司非法集资案”,在日常接访中注重认真梳理信访人诉求,并建立了《12309电话接访话单》,依法规范回复信访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三、聚焦专项工作,确保走深走实

(一)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情况。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和汉江实际情况,成立了汉江检察机关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两级四院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在党员干部下基层方面,两级院分别明确了院领导具体联系的社区、乡村振兴联系点等基层单位;严格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工作要求,两级院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法治宣讲等活动1053人次。在深入群众察民情方面,两级院领导带队实地走访所联系的企业、村(社区),干警常态化在检察办案中收集群众意见,收集到群众反映问题87项;目前两级院均已形成“三个清单”,并逐项对照抓好落实。在千方百计解民忧方面依托“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等检察专项工作,从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入手,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深入推进“解难题、稳增长、促帮扶”企业帮扶活动,针对分院没有同级党委的情况,从仙桃、潜江、天门三地党委确定的基层检察院联系企业中各选定1家,建立了分院与基层院两级联动的对口帮扶企业机制在用情用力暖民心方面6月23日,分院印发《“检民手拉手 帮扶暖民心”捐款倡议书》,倡议两级院干警通过捐款的方式奉献爱心,帮助辖区相关低保户、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收到捐款68600元,目前已向18户特殊困难群体发放关爱金8000元,剩余捐款将分批次向有需求的困难群体发放。持续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不断拓展案件来源,上半年,共收到有关单位及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25件,其中检察机关以外的单位移送线索2件,协调直管市党委政法委及时审批核拨,确保“应救即救”。扎实做好党的政策宣传宣讲工作,组织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3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编发实践活动专题宣传100余篇。

(二)深入开展“防风险、护稳定”相关工作情况。印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方案》,对“防风险、护稳定”相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成立了以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为组长的领导小组。5月中旬,组织分院各部门、各基层院系统梳理了两级院安保维稳风险点3大类和在办风险案件34件,逐类逐案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6月初,分院挂点联系基层院领导带领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基层院围绕“防风险、护稳定”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实地检查督导。6月18日,两级院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再次梳理排查,并于6月23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就相关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7月6日至7日,分院再次组织专班赴三个基层院,就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现场督办。截至目前,汉江两级院共有敏感、风险案事件106件,其中分院19件、仙桃市院30件、潜江市院34件、天门市院23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分院近期部署开展了“防风险、护稳定”专项检务督察活动,确保各项风险隐患防范控制举措有力有效实施。

(三)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持续加强涉企司法保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批准逮捕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破坏民企发展环境、干扰民企合法经营等犯罪29人,起诉50人;对涉市场主体“四类人员”稳妥审慎适用起诉裁量权,依法不诉32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天门市院积极回应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需求,牵头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推动市司法局简化经常性跨市县审批流程,确保1个工作日内办结,解决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四)打击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分院组建了检察长牵头负责的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坚持统筹谋划、高位推进。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开通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目前共受理涉养老诈骗的案件4起,其中天门市院办理的舒荆琳涉嫌诈骗案,受害人达102人,涉案金额373万余元,该案办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两级院工作专班通过拍摄普法栏目剧、制作发放宣传册、开办法治教育讲堂等生动方式,深入老年人集聚地开展反诈宣传,进一步提高老人的防骗意识,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咨询100余次,编发宣传信息20余篇。

四、落实检察改革, 完善工作机制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领导办案责任,两级院26名入额领导作为主办或独任检察官办理案件208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强化检委会审查把关功能,上半年分院召开检委会6次,审查案件9件、事项2件;分院检委会委员列席指导基层院检委会2次,进一步推动两级院同频共振。全面推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坚持“全员考核”,依托员额检察官在线考评系统实施检察官考核,结合分院实际情况制定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规则,对雇员制书记员与编制内书记员进行同等考核。坚持“实时考核”,每月对检察人员量化评分,并及时在分院内网进行公告,接受干警监督。坚持“实用导向”,根据每月考核分数确定年度考核总分,以总分排名为依据确定检察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并直接等同适用于公务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评相对靠后的员额检察官需接受分院检察官评审委员评议,以确定其是否适合继续担任员额检察官职务。

(二)深入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坚持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导向,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上半年分院召开分析研判会3次,各基层院分别召开6次。一是夯实基础数据。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数据质量就是办案质量”的理念,确保办案情况能够在数据中得到真实反映;案管部门每日审核案件信息、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及时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督促案件承办人立查立改。上半年,两级院核查重要数据案卡600余件,纠正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100余件。是坚持上下联动。坚持基层院检察长列席分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和分院挂点院领导、业务数据相对滞后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基层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上下一体,两级联动,进一步增强业务数据现场分析、指导和督办的效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两级院4月业务质效考核在全省位次出现暂时性下滑的情况,提出以“质效考核单项得分”与“同期各地区最高分”的比值作为维度指标“贡献率”,针对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中发现“贡献率”相对较低的“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等若干通用指标精准发力的务实举措,迅速推动汉江检察业务工作质效止滑企稳,1-5月、1-6月,分院和三个基层院业务工作质效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全面推行“案件办理正面清单”制度。4月,分院针对制约检察业务质效提升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汉江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正面清单》,引导检察干警以“求极致”标准办好案件,确保上级各项办案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正面清单》与全省检察业务质效考核的7大业务质效指标相对应,清单列明每个条线案件办理的具体步骤,并将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等通用指标融入各条线办案步骤清单中,制成案件办理“说明书”。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逐项在《正面清单》步骤后的方框内回答是否完成该步骤,从案件受理起进行“自问自答”,实现全程办案引导。目前,《正面清单》已印发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各基层院,并作为公用文书嵌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两级院2022年以来受理的所有案件,办案人员均已在系统中生成正面清单逐项填录,并在案件流程结束前归档入卷。省院印发监督办案《提示清单》后,分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将省院《提示清单》与分院《正面清单》合并使用,推动办案质效健康发展。

(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优势。年初,分院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统一部署,升级改造派驻公安检察室,在仙桃、潜江、天门、江汉油田四个公安机关均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置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专门办公设备,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和1-2名检察官助理组建固定办案团队,与公安干警同步上下班;同时,各基层院对该办案团队不再分配派驻工作以外的其他类型案件,确保实现专班常驻。创新实行刑事检察质效按季度通报公安机关的常态化机制,各基层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分院挂点基层院领导参会,会上基层院检察长与直管市公安局长等领导面对面通报刑事案件质效情况,并结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和具体案事例提出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应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哨”优势体现明显,上半年两级院通过该平台开展侦查活动监督188件次,发现监督线索324条,提前介入案件19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5件89人、撤案10件11人,助力汉江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质效2022年以来始终位居全省前列。4月13日,省院王守安检察长在分院刑事检察工作经验材料上作出批示,对分院的做法给予肯定。

(五)着力推进科技强检建设。稳步推进“1234”工程和智慧检务项目建设和数字检察建设,已完成三远一网、监管场所监控联网等项目验收工作;智慧机关项目开发已基本完成,进入试用阶段。分院指导基层院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建设。分院干警研发的“减暂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选送高检院参加“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推动检察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检察办案工作,两级院上半年受理技术检案 190件。分院未检部门和技术部门联合开发的“检校通”线索举报平台系统,上半年受理举报线索106条,均已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如今年2月,天门育贤学校一名男学生因情感问题录制自杀视频威胁女生,天门市院通过“检校通”获悉该线索后,迅速联系教育局和学校负责人,推动学校及时锁定两人,与家长共同对相关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有效防止了悲剧发生。

五、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照《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落实方案》, 4月组织各内设机构围绕机关党建、廉洁用权、作风建设、干部管理、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打造“好正实优”的清廉检察机关。常态化抓好检察队伍纪律建设,将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衔接,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三个规定”执行,检务督察部门对于重大事项长期填报为“无”的干警适时进行提醒、定期通报,推动干警精准规范填报个人重大事项,上半年两级院填报有情况141人次。

(二)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学习,以支部为单位及时传达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汉江实际组织干警开展深入讨论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385次,省院、分院、基层院多次联合开展开展相关活动,汉江检察机关报送的2篇征文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司法检察理念故事汇、1篇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典型案例。切实抓好行政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落实,两级院已聘请兼职检察官助理37名,涵盖经济金融、刑事鉴定、税务等多个领域,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创新做好“同堂培训”,积极协调直管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检法干警与律师同堂培训、推动检察机关法医赴刑警支队跟班学习,检察干警赴政法委、纪委、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学习锻炼。

(三)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聚焦机关管理。深入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分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加强汉江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进行部署安排;5月,分院组建专班分赴辖区各基层院对机要保密、办公室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时更新智慧机关管理平台、有序推进机关工程建设项目。聚焦检务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有力有序有效,执行率为51.04%。分院编发各类信息简报25期,被上级采用5期。两级院在各级媒体发稿3180篇,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稿40余篇,多篇宣传作品获奖,仙桃市院检察官许旋参与录制鄂检云微课《办理洗钱案件时,检察官提醒这些点要注意》,被各级媒体转发。警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上半年出警1258次。聚焦案件管理评查各类案件19件,发出流程监控281件,对300余个疑似问题进行核查;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查774次;公开法律文书280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活动637件1352人次,走访、联系代表委员48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机关活动11人次。深入公开听证制度,公开招聘汉江检察机关首批听证员25名,上半年召开公开听证430件次。

(四)切实推动基层院建设“八项工程”为抓手,制定印发《2022年汉江分院“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清单》《2022年汉江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重点措施及分工安排》等文件,并持续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基层院“脱薄争先”与结对共建,与荆州市院共同推动仙桃市院与公安县院结对发展,4月29日两家基层院在公安县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在帮扶公安县院中实现仙桃市院取长补短、焕新发展;与黄冈市院共同推动天门市院向麻城市院学习取经,6月1日两家基层院在天门市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推动天门市院迅速脱薄、奋勇争先。经过半年努力,辖区基层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1-6月检察业务质效考核中分别位居全省基层院第4、5、9名;多名基层院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如潜江市院1名干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光荣称号、1名干警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1名干警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天门市院1名干警荣获“平安湖北建设先进个人”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供给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还不适应,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业务短板需进一步补强;三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法律监督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目标导向,在锻长板、补短板上再发力、再提升。

一是提高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惩治涉政、涉黑恶以及邪教组织犯罪,全力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深化保障民营经济和创新发展等专项工作,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检察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是深耕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效果。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提高办案质效;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新格局,助推司法进步,维护司法公信;持续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立足职能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政和;更加注重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效果提升,对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确保实现维护公益目的。

三是解放思想,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力求新突破。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好专业化办案要求,从专业的角度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检察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健全完善科学、动态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价。加强检察业务管理,规范案件受理流转,深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健全检察建议跟踪落实机制,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

四是夯实根基,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引领,抓牢意识形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化职业化培训,用好用足各类学习平台,促进干警能力不断精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发挥检务督察作用,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汉江检察铁军。

 

专此报告。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