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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6月业务数据公开

【字号:    】        时间:2022-07-18      

  

 

  2022年以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现将天门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6月主要业务数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81件365人,同比分别增加24.9%和10.6%。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56人,同比减少36.6%;不捕208人,同比增加。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444件553人,同比分别增加14.7%和15.2%。经审查,共决定起诉300人,同比减少28.2%;决定不起诉141人,同比增加。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6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11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4.92%。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5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2.4%;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57人,采纳率为99.37%。
  (三)刑事诉讼监督主要情况
  1-6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件次;纠正漏捕、漏诉20人。提出抗诉4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1-6月,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8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2件,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人。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一)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1-6月,共受理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其中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
  (二)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1-6月,共受理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其中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对社会综合治理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行政违法行为发出纠违检察建议7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1-6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6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0件。开展诉前程序4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1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为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1-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6件8人,批捕1人,不捕7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6件7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决定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8人。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人,起诉17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1-6月,共受理各类信访件65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9件,检察长接访6件,领导包案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