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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勇担汉江检察高质量发展中坚力量

【字号:    】        时间:2021-09-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中层干部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8月30日晚上,汉江分院举办内设机构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

  六名部门负责人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分别就如何将“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实抓细抓常谈看法、讲体会、提措施,进一步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将讲政治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好‘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办案方式,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相继部署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把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质内涵,推动公益诉讼蓬勃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部门工作职能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的结合点,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随后,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万强对交流发言进行了小结,对大家的交流发言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从认真学习领会、夯实中坚力量、推进检察工作等三个方面,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意见建议。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指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要坚持效果导向,提高研讨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开展,并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明确要求:

  一是学深悟透,在学习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讲政治不能只是喊口号,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学用结合,在工作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用结合、融会贯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担当善为,在办案中深度融合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和抓业务不是“两张皮”,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讲政治,必须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检察机关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动上。要善于从政治的角度思考、分析、研究检察工作,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司法办案中。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万强主持研讨班。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