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付出了这么多心血,让我的企业能够继续经营下去,让我们的员工不至于失业……”近日,一家民营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来到仙桃市检察院送上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所做努力的衷心感谢。
2023年3月,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及小微企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伙同他人,在汉江水域禁渔期间,使用禁用渔具在通州河流域捕捞中国圆田螺,用作其养殖水蛭的饲料。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考察发现,涉案企业在饲料来源渠道、财务管理制度、员工法律素养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违法犯罪风险。
为此,检察官多次前往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征询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意见,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与该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多次研讨,对涉案企业的规范化经营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是从人工鱼池、专门的螺蛳养殖公司等正规渠道购进用作饲料的螺蛳;二是聘请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开设公司专门账户,积极申报所有税种;三是组织员工学法用法,形成良好合法经营氛围。
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企业负责人主动与外地的螺蛳养殖基地达成合作,规范了饲料来源,聘请了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公司既往账目进行整理,为企业合法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
增殖放流,助力汉江生态修复
2023年6月,经过承办检察官的劝导和教育,涉案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对汉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主动购买20万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补充和丰富汉江水域鱼类资源,维护汉江水生态健康。增殖放流的活动现场,承办检察官对本次放流鱼苗数量、鱼苗规格、放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向涉案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居民进行了普法教育宣传。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同类案件中部分企业和个人法治意识淡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监督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2023年8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市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尽职履责,深化渔业资源日常执法;提高证据意识,规范取证程序,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捕捞个人和企业全过程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强化水产渔业资源领域相关内容的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切实做好宣传教育。
该局对上述建议全部采纳,并制定详细的落实计划,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预防犯罪重发。
主动担责,依法适用认罪认罚
在充分考虑企业负责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和涉案企业的实际经营需求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案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依法提出了从宽量刑建议,市法院也对市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全部采纳。
一面锦旗,是肯定与认可,更是鞭策和监督。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仙桃全力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